1、需1份复印件,加收1元复印费。 2、公证书中涉及的当事人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公证书末页后附护照复印件,并与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3、未婚公证书或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公证处证明其印章属实。哈方不再接受未婚或未刑实体公证以及无配偶声明书签字属实公证。 4、需哈萨克语或英语译文。 5、哈方要求公证书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以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