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方企业、公司、商业团体为委托哥公民或法人为其在哥代表或代销产品需办理委托书认证时,须出示: 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证; ②委托公证,其中应注明委托书签字人是该公司指定的具有合法代表权的签字人。 上述两份材料经外交部领事司和哥驻华使馆认证后,哥驻华使馆需为其另做一份特别认证,另加收人民币770元。 2、需西语译文。 3、体检不需做认证。 4、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5、结婚公证应贴彩色合影照片。出生、未刑公证书应贴有当事人照片。